“十四五”时期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奠基期,是全方位推进高水平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的重要时期。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推动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建设绿色生态之城的生态环境基础支撑。

  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习来闽考察时提出的“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取得更大进步,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创造高品质生活上实现更大突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新要求,全方面推进三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一区六城”,推进三明全方位高水平发展超越,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三明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总体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美丽三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十三五”规划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

  坚持高位推进。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每年与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深化示范创建。出台《三明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三明作为全国5个地市之一,被评为2020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成为全省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泰宁县入选首批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并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将乐县成为我市第一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泰宁县、将乐县、明溪县、建宁县、宁化县分别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

  推动改革创新。发力环保供给侧改革,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撬动金融和市场杠杆,在省内率先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估、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改革,打好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组合拳,取得了企业、政府、社会共赢的效果。探索推动生态执法体制改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永安市成立全省首支生态环保警察队伍。推进环保机构改革,完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和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建。深入推动林改工作,成为全国首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创新林业碳汇交易,设立了福建省首个碳汇基金“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永安碳汇专项基金”;发行全国首张林业碳票,发放全国首单林业碳票贷款等。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以创建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构建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等绿色融资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成立三明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低碳发展工作;印发实施《三明市低碳发展规划(2018-2022年)》,明确低碳发展目标,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碳排放峰值研究。

  坚决优化调整产业体系和能源结构。“十三五”以来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1.2%,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四大主导产业蓬勃发展,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快速壮大,高新技术公司数较“十二五”末增长近2倍。

  加速推进重点领域低碳工作。工业领域,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筑领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成效显著,建筑节能水平逐步提升;交通领域,加强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公交线个县(市、区)的中心城区,建成G205线线线尤溪段等专养公路绿色长廊带266公里,快速推进新能源充电站和新能源加气站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试点示范助力低碳。积极地推进三元区、明溪县、泰宁县等地低碳社区、低碳景区试点创建,开展将乐县常口村全省首个净零碳排放村创建。整合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兴业银行、兴业证券等金融优势资源,建成三明统一的资源环境交易服务平台。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减排,完成重点行业100余项大气精准减排治理项目;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大力推动三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三钢率先在全省开展烧结机脱硝试点工程;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深化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大气联防联控及应急机制。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比2015年增长40.7%,与此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9.45%、16.32%,均完成减排目标任务;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达标率位列全省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3,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实行“一河一档一策”,强化水环境治理责任落实;快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严格饮用水源保护,率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立法,成立了市级饮用水源保护中心,完成市区和县城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实施东牙溪水库水体生态修复一、二、三期工程;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完成尤溪、大田铅锌矿业专项整治和合成氨、印染、造纸等工业废水深度治理,以及六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全市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实施35条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在全省率先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全方面提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水平,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311千米,完成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扩建工程4个、新增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29个;实施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养殖水域规划,全面完成可养区规下生猪养殖场(户)关闭拆除或改造任务和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清退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十三五”以来,沙溪、金溪、尤溪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43.79%和42.93%,均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完成全部11块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三防一控”风险防控措施,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根据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6.81万亩和严格管控1.065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省级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在尤溪县、大田县开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区建设各1.5万亩;在尤溪县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基本完成尤溪县谢坑矿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与治理修复示范项目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计划,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年年在下降;全方面推进稻草综合利用,全方面实行秸秆禁烧;全力发展生态农业,建成三明(建宁)国家级种子产业园、三明(沙县)国家农业科学技术园区等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成标准化生态茶园面积近10万亩,建成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442家,建成以闽湖、金湖、安砂水库为重点的20万亩库区生态养殖基地,以及以清流、泰宁等为重点的5万亩标准化池塘养殖基地,有力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1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程和52393户三格化粪池建设任务,全市1736个行政村均已建立垃圾治理常态机制;持续推动“绿盈乡村”建设工作,共新创初、中级版绿盈乡村1198个。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市已建成32座空气自动站、44座地表水自动站;建立环境质量会商制度,动态掌握环境质量状况,精准实施环境治理措施;全面实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积极地推进生态环保智慧监管云平台建设,精准高效支持环境污染管控。

  深化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全方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流域网格交叉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清水蓝天”“清废行动”“执法大练兵”“重点污染源测管联动”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创新生态综合管护模式,将“大生态环保”理念贯穿落实到最基层,按照“整合职责、队伍、资金、装备物资,集约高效使用资金”原则,推动建立乡镇生态综合管护队伍,全市39个乡镇开展试点。

  坚持环境风险全防全控。严格管控环境风险源,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基本实现全市环境风险源“一张图”分级动态管理;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成立三明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建立应急管理指挥平台,设立8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制度,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监管,建立涉重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制定实施《三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22年)》,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抓好环保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17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5项已完成验收销号,2项已完成整改待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11项,6项已基本完成整改,其余5项正按序时推进。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保护与发展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产业体系不尽合理,长期以来第二产业占比较高,钢铁、水泥、纺织等传统产业比重过大且多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新兴起的产业规模效应尚未凸显,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高新技术产业所占比重较低等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化工、涉重、尾矿库等高风险工业源较多,环境风险点多面广,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与美丽三明建设目标及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产业体系和布局性的环境问题较突出。三明市是福建省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粗放型经济稳步的增长方式仍未根本转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强度远高于全省中等水准。“十四五”时期,三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体系短期内难以改变,工业化仍将保持迅速增加,特别是钢铁、水泥等高能耗行业降碳压力较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亟需提高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度。水泥、火电、化工等行业分布较多,以及未来冶金、汽车装备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也将布局在现有钢铁、水泥建材工业集中区周边。此外,各级工业园区布局分散,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总体滞后;高风险的化工、涉重、尾矿库企业多数沿江沿河布局,潜在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十三五”以来,三明市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生态环境质量处于高位运行,未来将面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空间较小、老百姓对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要求更高的双重压力。

  水环境方面。部分重点流域部分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小流域治理成效还不稳固,“十四五”期间,我市省控断面增加到55个,其中国控断面增加到19个,流域水质保持高水平的难度加大。

  大气环境方面。三明市是全省唯一一个在中心城区有钢铁企业的城市,虽然近年来实施了三钢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但是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较大,污染物削减空间越来越小,同时市区房地产开发仍处于高峰期,施工扬尘污染仍将持续,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提升难度加大;永安市空气质量受市内水泥、火电、化工等行业影响,综合排名长期位于全省后十位,环境空气质量要在短期内改善难度较大;此外,臭氧污染已日益凸显,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和能源结构下,未来经济发展带来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物排放量还将增大。

  生态环境方面。局部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尚未补齐,新兴污染物还未得到充分重视。

  三、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按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资源损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评价体系中仍需加强,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保差异化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需进一步深化,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考核机制有待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需进一步拓宽,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能力还需逐渐增强,机构改革后转隶到生态环境部门的新职能基础薄弱,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农业等工作短板依然突出。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奠基期,是全方位推进高水平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构建的重要时期。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推动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建设绿色生态之城的生态环境基础支撑。

  一、习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习生态文明思想是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源泉,为做好新阶段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三明是习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在闽工作期间曾11次深入三明调研指导,对三明发挥生态优势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亲自指导和推动了“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画好山水画”等生动实践。2021年3月,来三明考察调研时指出“三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很有意义,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三明,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及乡村生态振兴开展调研时强调“福建作为习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之一,要立足‘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起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牢记习的重要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活、生产、生态融为一体,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二、红色文化和绿色生态融合优势逐步显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革命老区发展,2019年3月习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加快老区苏区发展,要有长远眼光,多做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央对口支援政策落地,政策叠加的优势持续显现,带来重要红利。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有利于山区发挥后发优势。优越的生态环境,是三明最大的优势,也是最大的后劲,更需进一步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篇章。

  三、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强大动力。三明积极探索发展新机制,在省内率先推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估、排污权交易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改革。从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入手,解决制约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环境管理转型、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一区六城”,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内生动力。“十四五”期间,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树立底线思维,持续推动发展绿色转型、推进产业体系优化调整、培育壮大生态经济,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促进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并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并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在现有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整体保护、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着力提升治理效能,快速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美丽福建、推进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提供“三明样本”。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围绕“一区六城”建设目标,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厚植绿色发展根基,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不断的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三明全方位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绿色产业升级,不断的提高绿水青山的颜值和金山银山的价值,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的强劲新动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分流域区域、分行业企业、分管控时段、分污染源头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污染治理的科技支撑,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效能治理。

  三、坚持底线思维、协同管控。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四、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三明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成效显著。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迈出扎实步伐。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空气质量稳步提升,臭氧上涨的趋势得到一定效果遏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态废料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地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更健全,生态安全屏障更牢固。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绿色发展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形成,生态产业蓬勃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老区苏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地增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效能大幅度的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一、环境治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三明市区空气保持优良,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省下达目标。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县级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质量(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完成省下达目标;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绿盈乡村创建比例达80%以上。

  二、绿色低碳。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逐步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逐步降低,园区绿化覆盖率大于15%。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减少达到省下达目标。

  三、环境风险防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危险废物及化学品、新兴污染物、核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控制在1.0起/每万枚以下。

  四、生态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上,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5%。

  展望2035年,产业结构全面优化、素质全面提高,产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成为自觉和时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生态产品供给体系基本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跃上新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融”,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成为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依托生态优势,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经济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大空间格局,合理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分类调控,实施差别化的开发与保护。

  二、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发挥“三线一单”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产业布局、规范园区管理等决策中的战略引导作用,为企业项目落地、搬迁入园等提供系统政策指引。

  三、严格环境准入。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淘汰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全面推行重点行业效能对标,推动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等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一、提升主导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培育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四大主导产业,统筹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推进现有钢铁、冶炼、化工等大气重点防控企业优化重组、升级改造,实现装备升级、产品提档、节能环保上新水平。以钢铁行业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钢铁行业产业结构和布局,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探索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优化用能及流程结构,提高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以创新驱动钢铁行业碳达峰、碳减排;发挥三钢集团、海西重汽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钢铁产业链延伸,壮大整车整机制造规模,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绿色高端钢铁生产基地和国家级高端绿色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着力推进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氟新材料“一区四园”、石墨和石墨烯产业“一区三园”以及稀土产业园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突破高端应用缺失环节,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重点发展高端含氟新材料产业链,加快石墨与石墨烯产业向硅碳负极、特色石墨、5G导电导热材料等领域延伸,拓展稀土产业向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储氢材料等方向发展,打造氟新材料、石墨和石墨烯、稀土新能源产业基地和全产业链集聚区。坚持绿色生态与绿色产业并重,积极培育生态产业,推进“康养”三明基地建设,加快文旅康养全产业链构建,创建全域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市。建设绿色林业产业链、生态养殖产业链,加强农牧统筹,鼓励生态种植,推动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补强三产短板,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开辟绿色惠民新路径;培育“绿色+”新业态,重点打造杂交水稻制种、毛竹、花卉苗木、茶叶、水果、烟草、蛋鸡、奶牛、肉制品加工和乡村旅游等主导产业,推动生态与特色现代农业、现代生活服务业、两岸乡村融合等有机结合,探索生态产业化创新特色路径。

  二、推动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壮大新型建材、高端纺织、现代种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升级建材领域工艺技术,推进建材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示范,将生态管理纳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推行企业生态化标准和标志管理,实现管理生态化。推动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广高效节能减排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推进水泥行业原料、燃料低碳化替代,以熟料生产环节减排为重点,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鼓励研发推广新品种低碳水泥,加快开发新型绿色建材产品。坚持差别化、功能化和细分领域,补齐产业用纺织品、高新技术纤维等领域关键环节短板,积极推广纺织产业智能制造;依托尤溪城南工业集中区、永安尼葛园等重点园区,加快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绿色化、低碳化改造,促进染整产业绿色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培育壮大现代种业,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持续推进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打造三明中国种业创新发展高地,加快推进建宁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宁化县、泰宁县列入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范围,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

  三、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围绕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规模化发展;依托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特色药品和专业园,构建天然药物提取、特色中成药等产业群,促进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以四部委制定出台的《推动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契机,积极打造福建省重要的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在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助力生态环境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提高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动延伸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产业链条,加快完善装配式产业配套,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

  四、提升产业园区循环化水平。支持建设创新型节能降耗、低碳循环、安全生产的现代工业产业集群、产业链和绿色低碳循环工业示范园区。全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高端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基地、氟新材料绿色产业基地、稀土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工业产业(项目)绿色化改造,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鼓励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

  五、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鼓励支持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加大工程建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一、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总量控制,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深度开发利用,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清洁低碳转型为主线,积极推进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构建清洁高效、多元互补、城乡协调的低碳能源保障体系。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

  二、大力降低能耗。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淘汰能耗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围绕重点行业、企业,加大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力度,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全面推行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能效对标。严格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化石能源消费量大的相关项目节能审查,强化节能执法检查。

  持续优化运输结构,促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逐步推进沙溪河航运发展,降低运输碳排放强度。统筹“车、油、路”,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实施公交优先策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打造“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延伸主城区公交线路,覆盖到三明中心城区的各个功能区。推动货运“公转铁”和多式联运发展,构建三明“货运无缝隙衔接”运输体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源污染治理,科学调控机动车保有量及结构。加快低碳交通工具应用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公交工具投入力度,支持泰宁县等地建设新能源公交车全域化运营试点。加快LNG、CNG加气站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节能基础设施建设,在三明市区有条件的加油站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重点建设三明动车站、徐碧公交枢纽站、翁墩公交枢纽站、东乾路公交首末站等公交充电站设施。推进绿色水运建设。提高绿色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施码头岸电设施、散货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及船舶排放区要求,持续开展船型标准化工作,引导现有各类非标船舶逐步退出航运市场。督促内河船舶加强空气污染防治,推进运输船舶转用低硫燃油。

  围绕建设全国第一个净零碳排放城市的目标,发挥三明市森林覆盖率全国领先和可率先实现净零碳排放的优势,加快开展《三明市净零碳排放城市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研究制定目标,积极规划三明中、长远期净零碳排放路线图及重点任务,推进三明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净零碳排放。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城市发展模式,提供净零碳排放城市“三明样板”。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净零碳排放园区、净零碳排放社区、净零碳排放村镇、净零碳排放景区等。

  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工程:开展三明市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升级改造项目,完成三明经济开发区、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开发区小蕉工业园、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等污水提升改造、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尼葛园升级改造项目,完善污水处理、废气治理,建设环保监测智慧平台、大气自动监测站、环保热点网格及重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监控系统,实施园区和企业环保问题综合治理。开展尤溪县现有染整项目退城入园、泰宁县朱口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

  低碳试点建设项目:实施三明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推进低碳景区、低碳社区及低碳园区、低碳村镇等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推进碳金融产品开发和推广,实施大中型会议碳中和试点。

  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实施工业炉窑煤改天然气、水玻璃窑煤改“LNG+纯氧”燃烧、建宁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烤烟房煤改电等项目。

  面向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有关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市建设布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制定碳排放达峰总体方案,落实降碳减排增绿机制,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制定实施碳达峰总体方案。基于全省制定的力争碳排放提前达峰行动方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快碳排放基础摸排工作,深入研究达峰目标年及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科学确定目标,科学编制碳达峰总体方案,因地制宜做好“控增量、调存量”的文章,落实国家有关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强化各领域各层级贯彻落实,加强监督考核评估,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实施分类指导政策,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确保达峰目标的实现。以打造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为目标,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集聚化,推进新兴低碳产业专业化规模化,打造三明双创基地,建设绿色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绿色工厂,探索开展近零碳园区示范工程建设。

  二、推动重点行业实施达峰行动。推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和达峰行动方案,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参与达峰行动和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积极推进碳排放重点企业按时履约,重点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加快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长期将以技术创新为主来推进碳达峰。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减排创新行动。

  一、推进产业能效提升。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新产品,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推广螺杆膨胀动力驱动、电除尘器节能提效控制、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中低温太阳能工业热力应用系统等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升级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鼓励煤电、煤化工、钢铁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研发示范。

  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推动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重点加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开发和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的固碳总量。加大对森林火灾、病虫害和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的防控力度,减少森林的碳排放。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提升湿地系统固碳能力。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探索推动农村承包分散经营林地纳入林业碳汇组织体系,探索碳汇交易、碳汇金融、森林碳汇补偿等。

  节能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LED照明、新型建材和新能源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重点支持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等固废处理装置技术设备研发与制造。环保领域重点发展废气治理、垃圾处理、脱硫脱硝等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

  一、探索建立碳普惠试点。研究制定三明市碳普惠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管理办法,建立三明碳普惠体系,形成全民持续践行低碳生活的长效机制。在有条件的社区率先开展碳普惠试点示范,并逐步扩展到景区、学校、酒店、会展等,打造多层次试点示范新模式。

  二、继续开展低碳社区创建。根据《国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三明市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围绕空间布局、绿色建筑、低碳交通设施、低碳能源系统、水资源利用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社区生态环境、社区运营管理以及低碳生活等方面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节能减排项目:开展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气分区域集中联网智能供气系统改造、炼铁产能置换改造配套项目余热发电工程、焦炉升级改造、动力厂新建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等项目。实施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烟室技术改造、分解炉扩径技改,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篦冷机节能改造等项目。开展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节能技改循环经济项目、永安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节能改造循环经济项目、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沸腾炉及窑炉节能技改项目、三明市万利东顺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可燃尾气利用节能项目等。

  循环经济项目:实施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再生铝项目、福建富远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再生铝综合利用、三明市合鑫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配送20万吨废钢改建项目、三明市宏益生矿业有限公司废铁矿渣处理加工扩建、福建中科金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铜铝废料和碎屑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以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木竹加工和家具制造、纺织印染和合成革、氟化工、建材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持续深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深化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深入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进行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替代或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质燃料或掺烧垃圾、工业固废,对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进行整改或淘汰。

  二、加快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继续落实《三明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有序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情况开展评估监测。推动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将乐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建设。

  三、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持续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监管,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严格管控。

  一、加强源头管控。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开展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替代,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

  二、推广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三、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对标升级改造,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三率”(收集率、运行率、去除率)治理效果评估。持续推行“一厂一策”制度,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全面加大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推动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

  四、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精细化管控。积极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包括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产品、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

  一、强化监管执法。建立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档案平台,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强化生态环境、公安交警联合执法,通过设立常态化的机动车尾气固定检测点、流动检测点等方式开展路检路查,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逐步对工程机械安装GPS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推动排气污染综合管理。

  二、推进柴油车污染深度治理。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加强新生产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建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测、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维修的在用车超标排放监管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

  一、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对城市施工、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资金保障机制,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细化监管责任,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扬尘的防治工作。强化科技应用,探索标准化、系统化高效扬尘防控模式,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二、加强面源挥发性有机物管控。严格控制沥青铺路、道路喷涂作业施工时长,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开展生活消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加强餐饮门店油烟净化器安装、油烟净化达标等督查。

  一、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加强三元区、清流县等地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监管,严厉打击涉臭氧层物质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管理,防止和减少臭氧层物质泄漏与排放。

  二、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推进大气汞和持久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以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为重点,着力提升大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和污染防控水平,加强垃圾焚烧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控。开展重点地区铅、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调查监测。

  三、加强恶臭气体污染治理。对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在入园前科学选址,合理设置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恶臭污染。加快完成三明小蕉工业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提高恶臭治理水平。

  以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等地区为重点,优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形成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解决大气环境问题。加强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提升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以臭氧(O3)与细颗粒物(PM2.5)管控为重点,健全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完善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部门联动机制。

  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水泥、钢铁、新材料制造业等工业氮氧化物治理。将乐金牛、南方水泥、谋成水泥、大田红狮等水泥有限公司脱硝系统升级改造,实施氮氧化物超低排放。全面实施砖瓦、铸造、铁合金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治理项目:推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对标升级改造。推进三元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等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实施加油站和储油库三阶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三明百合花转印材料有限公司、三明市吉福化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工艺废气“三率”提升、停产搬迁等治理措施,推进汽车制造、印刷、化工等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坚守水环境质量底线,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围绕“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总体要求,兼顾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加强污染源管控,切实保障生态流量,突出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水环境风险管控,逐步由水环境治理向“三水统筹”的水生态保护转变,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目标。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快完善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水资源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提升水资源调蓄供给能力。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和预警系统平台,优化用水结构和布局,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

  二、保障生态水量。明确河湖生态基流和河流生态水量目标,配套生态流量监测预警设施,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和保障体系,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采取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保障河道生态需水。进一步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机制,推动泄放设施改造、监测监控设施配备并强化生态调度运行,切实保障生态下泄流量。

  三、推进水电站清理整治。组织水电站综合论证评估,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种类别“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清理整治。限期退出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和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的水电站;保留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手续、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的水电站;其他水电站依法整改,推动水电站绿色发展。

  四、推动再生水循环利用。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工业冷却循环、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等领域,加大再生水资源使用比例。推进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统筹园区及企业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以钢铁、化工、火电、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集中分布县(市、区)为重点,探索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

  一、建立健全分级分区管控体系。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逐步建立包括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多个层级、覆盖全市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继续落实河湖长制,强化监管职责,确保河湖综合治理落地见效。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完善监控监测全覆盖的监测预警体系。

  二、持续提升水源地保护水平。以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梯次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巡查监管、日常防控、水质监测、信息公开等全过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实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覆盖。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三、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系统建设,增强城市海绵体功能;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完善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推进管网系统提质增效,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

  四、深化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强化造纸、印染、制革、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实行废水分质分类处理。氟化工、印染、电镀等行业实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尤溪县、大田县铅锌矿产集中区严格执行铅锌行业特别排放限值规定。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制定污染源清单和分类整治方案,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分类措施予以处置。建立“一区一档”,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及环境问题排查,加快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五、持续开展小流域整治。巩固提升小流域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源头管控”“一河一策”和“四有机制”的综合治理要求,分类梳理小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小流域水环境精细化治理。

  六、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明确排查整治对象、范围与内容,形成排污口清单,按照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湖)排污口分类整治,主要河流、排污口、污染源做到“一河一策、一口一策、一源一策”。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流域干流、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查、测、溯、治、管”五项主要任务。强化源头减排,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排放控制。

  一、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组织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受损情况排查,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现象整治,腾退受侵占、高价值的沿河、环湖环境敏感与脆弱区。在沙溪、金溪、尤溪流域上开展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拦截面源污染、固堤护岸等建设,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

  二、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严格河道水域空间保护,加强沙溪、金溪、尤溪、罗口溪、文川溪、角溪、泰宁溪和文江溪等水系的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逐步改善河流水质,构建河流水系生态蓝网。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科学划定河湖禁捕、限捕区域,重点水域逐步实施禁渔期制度。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监测预警体系,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逐步建立涵盖生境、底栖生物、着生藻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类和水生植物等监测指标的生态健康评估体系,组织开展河湖生态健康状况评估。

  一、沙溪流域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治理方向,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水平,打造人水和谐的亲水空间。一是在沙溪上游开展流域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优化中游九龙溪流域沿线水电站水资源调度,严格落实境内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执行到位,确保“有河有水”;加大安砂水库良好湖泊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安砂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落实,谋划推进“美丽河湖”示范建设;在下游开展三元区段、沙县区段河岸生态恢复,加强河流缓冲带、生态湿地保护,逐步恢复土著生物生境。二是进一步提升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水平,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提升工业园区风险防范应急能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氮磷拦截沟渠等示范建设;持续推进水产和畜禽养殖废水治理,试点养鳗尾水深度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防范;开展生态护岸为主,水泥挡墙护岸为辅的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建设,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构建生态、人文、和谐、可持续的健康水系。

  二、金溪流域以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打造水生态环境保护样板为重点,擎画河清草盛的美丽画卷。一是在金溪上游金湖汇水范围内深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治理,有效削减入河氮、磷总量;在金溪下游积极开展生态驳岸建设和河湖生态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二是重点推进水环境风险预防,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改善水体自净能力。在上游金湖段重点做好河湖缓冲带修复和水生植物修复,力争2025年实现土著鱼类等水生生物的重现和回归;在金溪池潭水库库尾重点开展农田、茶园氮磷污染防治,有效减少污染入河,提升水体水质及水生态环境状况;在金溪中游重点开展水生植物修复,打造美丽河湖样板;在乡镇污水处理厂下游河道建设人工湿地,打造量足质好、河畅水活、岸绿景美的绿色生态水系。

  三、尤溪流域以治藻、治重金属为重点,提升水生态、提升水质,实现“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目标。一是在尤溪县、大田县试点开展河流底泥调查和治理,有效解决长期铅锌矿开采带来的水环境风险隐患;在尤溪口开展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进一步提升水口库区水质。二是继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水产和畜禽养殖尾水治理。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加大街面水库巡查力度,杜绝网箱养殖出现反弹,试点开展水库底泥清淤,减缓因多年水产高密度网箱养殖造成的有机物蓄积库底。三是注重区域联防联控,形成合力解决大田县高才断面pH、溶解氧超标等难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水源地保护工程:开展泰宁县瑞溪际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清流县饮用水源地生态治理项目、将乐县下村水厂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大田县坑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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