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见啥偷啥 不思悔改再获刑
时间: 2024-01-08 15:52:00
作者: 华体会网页登录入口注册
近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同案子,以偷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
据审理查明,本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薛某屡次到中站区某些厂区偷盗废钢筋、钢板、废电缆、废铁等铁制品。在其寓居的楼顶,将别人的若干方钢盗走;将其同栋楼街坊的两条牛仔裤盗走;在某小学邻近,将邻近商贩卖烤肠用的铁鏊、卖烧饼运用的一个铁篦和7斤白面及卤肉摊上的两个铁质锅架盗走。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薛某屡次盗取别人资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被告人薛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五年内再次违法,系累犯,应当从重处分。被告人薛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交还本案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能够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